七月九日。十九年前,中午十二时和霓相约在 Kota Raya 前见面。我们都很准时,几乎同一时间到,这是重视我们第一次约会的表现。见了面就坐上巴士往沙亚南去拍照,拍完照再坐巴士去巴生吹海风,吃饱了风还要坐巴士回吉隆坡去中央艺术坊吃晚饭,晚餐后在 Daya Bumi 公园谈心,直到深夜还欲罢不能,直闯当年相当出名的 11 LA Disco,凌晨三点多才坐的士送霓返家。
七月九日。比起结婚时的情况是截然不同的,虽说结婚是两人的事,但其中不免牵涉一些人和一些琐琐碎碎的事物,令原本开心的事变得有点遗憾。
七月九日。比起结婚周年,它有另一番不同的感觉,可以说是真真正正的属于我们俩的,很纯很原始的,不受任何人影响任何人摆布。
七月九日。十九年来,有疯狂的过,有平淡的过,有浪漫的过,有惊喜的过。但,没有不好的过。
七月九日。没有你没有他,只有我和霓的故事。 9/7/89在沙亚南公园的自拍照。
6 条评论:
很感动。
为你们的故事;
为你们的互动。
你有你说,她有她说,最終还是回到原点,爱对方的心是一样的。
谢谢。
为彼此活得更精彩,加油。
平铺直叙却很
震撼!
哇!还可以去Disco啊!好坏哦!
是咯,還去到三更半夜.hehe
哇佬a 好多秀发的志仔和超好苗条的美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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